李佳文
李佳文同志是省农业农村厅改革与合作处处长。20多年来,他一直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和农村改革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全程参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农村改革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他是《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主要起草人,也是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组成员,多次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起草工作,在国家和省直相关部门业务培训中多次授课。